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宣佈于2023年11月14日: (i) 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签订了2024年度通信设施建设服务续展确认函,将2020年度通信设施建设服务协议依其条款自2024年1月1日起续期一年,以规管关于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通信工程规划、设计及咨询、建设施工及维护等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ii) 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签订了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其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一年,以规管双方之间关于相互提供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及 (iii)中国移动通信与启明星辰签订了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其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一年,以规管目前由2023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规管之双方之间关于相互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香港上市规则之含义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所以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25条,2020年度通信设施建设服务协议(经续期)及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项下之各项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中移资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启明星辰(及其他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中移资本同意认购启明星辰若干非公开发行股票,且若干启明星辰股东同意放弃其所持有之部分启明星辰股票对应的表决权。 紧随认购完成后,中移资本将直接持有启明星辰23.08%的股权,并就表决权而言成为启明星辰的单一最大股东。此外,根据投资合作协议,自认购完成起,启明星辰的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中移资本将有权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认购完成后,启明星辰将成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附属公司。认购尚须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目前尚未完成。认购完成后,启明星辰(作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附属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自认购完成起,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25条,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之各项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及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均涉及本集团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或其联繫人(就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而言,自认购完成起)之间相互提供信息通信技术产品与服务,所以就计算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列载的适用的百分比率而言,这两份协议项下的交易应合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