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3日有关董昕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而不再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批准后,李荣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自2020年10月15日起生效。
李荣华先生,54岁,现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李先生曾担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国家电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董事、董事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在过去三年内曾担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上市)董事、董事长。李先生于1998年取得中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并于2004年取得武汉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本公司与李先生并无订立特定服务年期的服务合约。李先生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适时轮值告退及重选。经董事会建议,李先生将收取由本公司股东批准之董事袍金每年180,000港元。服务不足一年的,该等袍金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李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会参考其职务、责任和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而釐定。李先生已自愿放弃其每年18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李先生并无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有关李先生的委任,并无任何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或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深信李先生出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将有助于公司在现有的坚实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发展。本公司谨此欢迎李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