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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后百慕达之聆讯

2019-12-20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第13.19条及第13.25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谨提述日期为2019年9月10日的本公司公告(「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清盘呈请情况。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押后呈请之聆讯

百慕达最高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发佈命令(其中包括)将清盘呈请之聆讯进一步押后至2020年2月28日(百慕达时间)。

持续停牌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