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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数师变更

2019-12-23 00:00:00

本公布由鹏程亚洲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德豪」)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辞任」),原因为本公司与立信德豪未能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核数师费用达成共识。立信德豪已于其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签发的辞任函中确认,概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均已确认,本公司与立信德豪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不知悉任何有关辞任之事宜或情况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藉由审核委员会之推荐建议,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以填补因立信德豪辞任而出现之临时空缺,并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诚挚感谢立信德豪于过往年度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