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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19-03-01 00:00:00

本公布由鹏程亚洲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最近期所得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八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将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录得除所得税前溢利,而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除所得税前亏损,主要由于(i)本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化橘红培植业务产生的溢利增加;及(ii)财务费用减少。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二零一八财政年度之财务报表,本公布所载资料仅属本公司管理层经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之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该未经审核之综合管理账目仍尚未确定,亦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下旬刊发之已审核财务业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