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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程亚洲要约人减持现有股份及恢复公众持股量

2015-01-19 19:21:00

兹提述鹏程亚洲有限公司(「本公司」)与福港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所作出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之联合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约结果及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要约人减持现有股份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要约人已知会本公司,其已按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之收市价每股0.95港元在市场上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合共16,82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1%(「减持」)。

恢复公众持股量

紧随减持完成後,要约人於600,0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75%,而200,000,000股股份则由公众人士持有,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25%。因此,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已经恢复,而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8.08 (1) (a)条之规定。

下表为(i)紧随要约截止後但於减持完成前;及(ii)紧随减持完成後本公司之股权架构概要:

紧随要约截止後但於减持完成前 紧随减持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 股份数目 概约%

要约人(附注) 616,820,000 77.1 600,000,000 75.0

公众股东 183,180,000 22.9 200,000,000 25.0

总计 800,000,000 100.0 800,000,000 100.0

附注: 要约人为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於本公布日期由董事会主席(「主席」)兼执行董事曾力先生全资实益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