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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程亚洲澄清公布

2014-12-05 18:35:00

兹提述鹏程亚洲有限公司(「本公司」)与福港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刊发有关要约之综合文件(「综合文件」)。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布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综合文件第8页及第30页「有关要约人之资料」分节项下有关曾先生之资料应为:「曾先生,47岁,为要约人之唯一实益拥有人兼唯一董事。彼於中国证券及金融业拥有逾20年工作经验,并为深圳宝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实益拥有人兼唯一董事。曾先生毕业於深圳大学,主修国际金融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