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鹏程亚洲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向买方出售销售资产,当中包括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覆核上市决定之最新消息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上市决定覆核(「覆核」)仍在进行。本公司将於有需要时另行刊发公布,知会股东有关覆核之最新进展及结果。
延後最後截止日期
诚如该公布所披露,完成有待该协议所载先决条件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最後截止日期」)或之前(或订约各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後日期)达成或获豁免後,方告作实。
由於覆核仍在进行,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卖方与买方已订立协议,将该协议之最後截止日期由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延後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销售事项须待达成该协议之先决条件後,方告作实,故未必一定会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