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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程亚洲股权高度集中

2014-04-22 22:55:00

本公布乃应联交所之要求,就本公司之股权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高度集中於少数股东一事而作出。

鉴於股权高度集中於数目不多之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格外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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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要求,就有关鹏程亚洲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权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高度集中於少数本公司股东(「股东」)一事而作出。

股权高度集中

本公司知悉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刊发公布(「证监会公布」)。诚如证监会公布所披露,证监会最近曾就本公司之股权分布进行查讯。查讯结果显示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有十八名股东合共持有本公司160,66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股份」)20.08%。有关股权连同由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持有之600,0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75.00%),相当於已发行股份约95.08%。因此,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只有39,34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4.92%)由其他股东持有。

诚如证监会公布所披露,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之股权架构如下:

占已发行股份

所持股份数目 总额百分比

(股数) (%)

鹏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附注1) 600,000,000 75.00

十八名股东 160,660,000 20.08

其他股东 39,340,000 4.92

800,000,000 100.00

附注1:鹏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乃恒胜控股有限公司(「恒胜」)的全资附属公司。恒胜由苏聪先生透过万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3%权益,并由苏敏小姐透过杰飞有限公司持有28.5%权益以及由苏慧小姐透过飞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8.5%权益。苏聪先生,苏敏小姐及苏慧小姐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而苏聪先生并为本公司之主席。

证监会公布亦披露,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本公司股份价格开始攀升,并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录得2.37港元之收市价,较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收市价0.67港元高出254%。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发出公布,指除本公司正就可能出售其建筑设备业务进行讨论外,本公司声明其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之任何原因。截至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本公司股份之收市价为1.14港元,较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收市价0.67港元仍高出70%。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除上述有关一名主要股东鹏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持股量及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及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之股份收市价,及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刊发之公布外,上述资料乃摘录自证监会公布,本公司并未核实有关资料,亦不便评论其准确性。

公众持股量

根据所得资料及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悉,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及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少於25%由公众人士持有,而本公司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维持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鉴於股权高度集中於数目不多之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故於买卖股份时应格外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