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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达控股完成配售事项;恢复公众持股量;及恢复股份买卖

2012-04-19 19:19:00

本公司已获收购方知会,其已透过配售代理按每股股份配售价1.90港元,向不少於六名既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亦非与收购方一致行动人士的独立投资者配减合共38,45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於本公布刊发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约19.22%。配售事项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完成。预期概无配售事项下的投资者於配售事项後会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合共50,00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25.0%)由公众人士持有,且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已经恢复。

股份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恢复股份的规定公众持股量。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在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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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提述鹏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方」)与敏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联合刊发的公布(「联合公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刊发的综合收购建议及回覆文件(「综合文件」)以及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就收购建议刊发的公布。除非文义另有规定,否则本公布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配售事项

本公司已获收购方知会,其已透过中汇证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按每股股份配售价1.90港元,向不少於六名既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亦非与收购方一致行动人士的独立投资者配减合共38,45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於本公布刊发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约19.22%(「配售事项」)。配售事项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完成。预期概无配售事项下的投资者於配售事项後会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恢复公众持股量

紧接配售事项前,11,550,000股股份由公众人士持有,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78%。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获联交所批准豁免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至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合共50,00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25.0%)由公众人士持有,且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已经恢复。

下表载列本公司於(i)紧接配售事项前;及(ii)紧随配售事项後的股权架构。

紧接配售事项前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收购方(附注) 188,450,000 94.22 150,000,000 75.00

公众股东 

承配人 - - 38,450,000 19.22 

其他公众股东 11,550,000 5.78 11,550,000 5.78

总计 200,000,000 100.00 200,000,000 100.00

附注:

收购方为Constant Success Holdings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而Constant Success Holdings Limited於本公布刊发日期由苏聪先生(透过Wonder Oce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43.0%、由苏敏小姐(透过Jiefei Limited)持有28.5%及由苏慧小姐(透过Fei Teng Holdings Limited)持有28.5%。苏聪先生、苏敏小姐及苏慧小姐为兄弟姊妹关系。

恢复股份买卖

股份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恢复股份的规定公众持股量。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在联交所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