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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 标题已被取代及更换)敏达控股联合公布 - (1)代表鹏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收购敏达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2)收购建议的结果;(3)暂停股份买卖;及(4)董事辞任

2012-04-02 18:50:00

收购建议结束

收购方及本公司共同宣布,收购建议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星期一)结束,结束时间不会修改或延长。

收购建议的结果

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综合文件所载收购建议的最後接纳日期及时间),收购方已接获合共涉及38,450,000股收购股份(相当於本联合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9.22%)的收购建议有效接纳。

公众持股量及暂停股份买卖

收购建议结束後,11,55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78%)将由公众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所持有,因而并未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条附注1,由於公众持股量百分比於收购建议结束後下降至低於15%,因此股份将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本公司将会尽快就恢复公众持股量及恢复股份买卖作出公布。

董事辞任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郑子贤先生、郭壮耀先生及黎兆成先生辞任执行董事职务,而张志伟先生、刘永源先生及雷俊杰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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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提述鹏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方」)与敏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联合刊发的公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刊发的综合收购建议及回覆文件(「综合文件」)以及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就收购建议刊发的公布。除非文义另有规定,否则本联合公布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收购建议结束

收购方及本公司共同宣布,收购建议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星期一)结束,结束时间不会修改或延长。

收购建议的结果

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综合文件所载收购建议的最後接纳日期及时间),收购方已接获合共涉及38,450,000股收购股份(相当於本联合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9.22%)的收购建议有效接纳。

本公司的股权结构

紧接收购建议期间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开始前,收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持有、控制或指示任何股份或股份权利。随完成後但於收购建议开始前,收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拥有150,00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5.0%。

於收购建议期间内,已接获合共涉及38,450,000股收购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9.22%)的收购建议有效接纳。於收购建议结束後,经计及收购方根据收购建议有效接纳而取得的38,450,000股收购股份,收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於总共188,45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本联合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94.22%。

除上述者外,於收购建议期间内,收购方或与其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概无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或股份的相关权利。於收购建议期间内,收购方或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并无借入或借出本公司任何股份或任何相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第22条附注4)。

下文载列本公司(i)於紧接收购建议开始前及(ii)於紧随收购建议结束後及於本联合公布刊发日期的股权结构。

於紧随收购建议结束後及

於紧接收购建议开始前 於本联合公布刊发日期

股份数目 概约权益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权益百分比(%)

收购方(附注) 150,000,000 75.00 188,450,000 94.22

公众股东 50,000,000 25.00 11,550,000 5.78

总计 200,000,000 100.00 200,000,000 100.00

附注:

收购方为Constant Success Holdings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而Constant Success Holdings Limited於本联合公布刊发日期由苏聪先生(透过Wonder Oce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43.0%、由苏敏小姐(透过Jiefei Limited)持有28.5%及由苏慧小姐(透过Fei Teng Holdings Limited)持有28.5%。苏聪先生、苏敏小姐及苏慧小姐为兄弟姊妹关系。

收购建议代价的交收

根据收购建议涉及之收购股份应付的现金代价款项(减卖方从价印花税)的支票,将尽快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接纳收购建议的独立股东,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惟根据收购守则的规定,无论如何须於过户登记处收到正式填妥的接纳表格之日起计十日内寄发。

公众持股量及暂停股份买卖

收购建议结束後,11,55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78%)将由公众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所持有,因而并未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本公司将会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收购方拟订立配售安排或采取其他适当步骤以尽快恢复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条附注1,由於公众持股量百分比於收购建议结束後下降至低於15%,因此股份将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

本公司将会尽快就恢复公众持股量及恢复股份买卖作出公布。

董事辞任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郑子贤先生、郭壮耀先生及黎兆成先生辞任执行董事职务,而张志伟先生、刘永源先生及雷俊杰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辞职董事乃由於本公司的控制权於收购建议结束後出现变动而辞任。各名辞职董事确认本身与董事会并无意见不合,亦并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促请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对辞职董事在其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深表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