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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达控股 (1) 委任董事;(2) 董事建议辞任;(3) 主席变更;(4)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及(5) 授权代表变更

2012-03-13 21:49:00

(1) 董事委任

董事会欣然宣布,苏聪先生及苏敏小姐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林焕勤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罗妙嫦女士、陈武先生及何嘉洛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2) 董事建议辞任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郑子贤先生、郭壮耀先生及黎兆成先生建议辞任执行董事职务,而张志伟先生、刘永源先生及雷俊杰先生建议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3) 主席变更

郑子贤先生已辞任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主席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惟留任执行董事。

苏聪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主席,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4)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a) 审核委员会

雷俊杰先生(主席)、张志伟先生及刘永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何嘉洛先生(主席)、林焕勤先生及罗妙嫦女士则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b) 薪酬委员会

郑子贤先生(主席)、雷俊杰先生、张志伟先生及刘永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罗妙嫦女士(主席)、苏敏小姐及何嘉洛先生则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及

(c) 提名委员会

郭壮耀先生(主席)、雷俊杰先生、张志伟先生及刘永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苏聪先生(主席)、罗妙嫦女士及何嘉洛先生则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5) 授权代表变更

黎兆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授权代表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苏聪先生已获委任以替代黎兆成先生出任本公司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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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提述鹏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方」)及敏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及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刊发的联合公布(「该等联合公布」)及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的综合收购建议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内容有关收购建议。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布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委任

董事会欣然宣布,苏聪先生及苏敏小姐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林焕勤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罗妙嫦女士、陈武先生及何嘉洛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新任董事的简历载於以下各段:

苏聪先生(「苏先生」),29岁,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准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士。彼现为金利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的经理,并曾在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分析师。该两间公司均为金利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031)的附属公司。苏先生持有加拿大SimonFraser University经济学学士学位。

苏敏小姐(「苏小姐」),27岁,自二零一零年十月起一直担任中汇证券有限公司及仁信财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并积极参与证券经纪及放债业务、项目融资、人力资源管理及日常办公室行政事务。彼现任仁信财务有限公司的董事。中汇证券有限公司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准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仁信财务有限公司为主要於香港从事放债业务的持牌放债人。苏小姐毕业於美国Fashion Institute of Design & Merchandising。苏先生和苏小姐为兄妹。

於本公布日期, 收购方於150,0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收购方为ConstantSuccess Holdings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 由苏先生(透过其於Wonder Ocean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的100.0%股权)及苏小姐(透过其於Jiefei Limited的100%股权)分别持有43.0%及28.5%。

苏先生及苏小姐已各自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固定年期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计三年,除非一方於上述固定年期内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彼等将各自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并将符合资格於该大会上膺选连任,其後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苏先生及苏小姐各自有权收取年薪900,000港元及酌情管理花红,金额由董事会参考本公司表现及彼等於参考年度对本公司的贡献厘定。苏先生及苏小姐的薪酬(包括酌情管理花红)由董事会参考彼等的经验、职责及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厘定。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苏先生及苏小姐概无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权益,亦无於过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或任何其他主要委任或职衔或於本公布日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拥有任何关系。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无知悉有关苏先生及苏小姐的任何其他事宜或资料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

林焕勤先生(「林先生」),36岁,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准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士。彼现任中汇证券有限公司之董事及负责人员,并拥有逾7年的证券交易服务经验。林先生亦曾於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间参与白银及手表制造及批发业务。

林先生为苏先生及苏小姐的表兄。

林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固定年期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计三年,除非一方於上述固定年期内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彼仅须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并将符合资格於该大会上膺选连任,其後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林先生有权收取年薪300,000港元及酌情管理花红,金额由董事会参考本公司表现及其於参考年度对本公司的贡献厘定。林先生的薪酬(包括酌情管理花红)由董事会参考其经验、职责及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厘定。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林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权益,亦无於过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或任何其他主要委任或职衔或於本公布日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拥有任何关系。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无知悉有关林先生的任何其他事宜或资料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

罗妙嫦女士(「罗女士」),49岁,为香港合资格律师,拥有逾23年的一般法律事务经验,擅长业权转易、商业及遗产法。罗女士自获得资格以来一直积极执业,现为何君柱律师楼的顾问。罗女士於一九八五年毕业於香港大学,获得法学学士(LL.B.)学位。彼亦持有法学专业证书(PCLL)。

罗女士曾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担任江山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9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女士亦曾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至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七日担任华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华利资源」,现称开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1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华利资源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从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分销多个品牌的空调系统、视听产品及摄影产品,以及其他电子消费产品的贸易业务。

根据华利资源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刊发的公布,华利资源发行的可换股债券持有人之信托人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发出清盘入禀状。因此,根据百慕达最高法院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发出的法令,华利资源获委任联席临时清盘人。

根据华利资源刊发日期为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的公布,於同日若干重组协议完成时,联席临时清盘人已根据一项百慕达法院的法令被解雇及免职,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陈武先生(「陈先生」),太平绅士,51岁,为在中国从事高尔夫球及相关业务的商人。彼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依据太平绅士条例(第510章)第3(1)(b)条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彼亦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东华三院庚寅年总理以及香港区潮人联会永远名誉会长。

何嘉洛先生(「何先生」),28岁,为何伟志会计师行之审计总监。何先生毕业於英国University of Birmingham,获得会计及金融学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於加入何伟志会计师行前曾任职於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罗女士、陈先生及何先生已各自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固定年期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计三年,除非一方於上述固定年期内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彼等各自仅须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并将符合资格於该大会上膺选连任,其後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

罗女士、陈先生及何先生各自有权收取年薪120,000港元或任何不完整年度的比例金额,金额由董事会参考彼等各自的经验、於本公司的职责及当时的市况厘定。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罗女士、陈先生及何先生概无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权益,亦无於过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或任何其他主要委任或职衔或於本公布日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拥有任何关系。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无知悉有关罗女士、陈先生及何先生的任何其他事宜或资料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

提名委员会经审阅建议委任的董事的履历後认为,建议的新董事合资格出任董事,且彼等的委任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苏先生、苏小姐、林先生、罗女士、陈先生及何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建议辞任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郑子贤先生、郭壮耀先生及黎兆成先生建议辞任执行董事职务,而张志伟先生、刘永源先生及雷俊杰先生建议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由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会於有关辞任生效时另行刊发公布。

主席变更

郑子贤先生已辞任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主席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惟留任执行董事。董事会谨此对郑子贤先生於担任董事会主席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苏聪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主席,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董事委员会组成发生以下变更:

(a) 审核委员会

雷俊杰先生(主席)、张志伟先生及刘永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何先生已获委任为主席、林先生及罗女士则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b) 薪酬委员会

郑子贤先生(主席)、雷俊杰先生、张志伟先生及刘永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罗女士已获委任为主席、苏小姐及何先生则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及

(c) 提名委员会

郭壮耀先生(主席)、雷俊杰先生、张志伟先生及刘永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苏先生已获委任为主席、罗女士及何先生则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变更

黎兆成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授权代表职务,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而苏先生已获委任以替代黎兆成先生出任本公司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