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起:
(1)赵毅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且不再担任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3.05条及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下之授权代表;及
(2)郑威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行政总裁以及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3.05条及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下之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