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榆济管道公司与中石化河南油建工程就阀室改造项目订立改造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榆济管道公司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由冠德国际非全资拥有,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60.33%。同日,中石化河南油建工程为中石化集团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为中石化之控股公司,其间接全资拥有冠德国际。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07 条,中石化河南油建工程为冠德国际之联繫人及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订立改造协议构成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阀室改造项目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 14.07 条)多于 0.1% 但均少于5%,阀室改造项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及通函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