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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1-04-23 00:00:00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地同意按尽力基准向承配人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2港元配售最多257,000,000股配售股份。

假设自本公佈日期至完成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概无变动,配售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佈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9.99%,及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16.67%。

每股配售股份0.2港元之配售价较:(i)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0.209港元折让约4.31%;及(ii)股份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205港元折让约2.44%。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将为51.40百万港元,及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事项的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后)将为约50.77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i)所得款项净额之约百分之八十或以上用于在出现合适机遇时可借助本集团竞争优势作出业务收购及╱或投资;及(ii)剩余所得款项(如有)用于充盈现有业务营运及拓展之营运资金。

配售事项须待(其中包括)联交所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由于完成须待配售协议中的条件获达成后方告作实,故配售事项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