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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22-03-18 00:00:00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建议按每四十(40)股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併为一(1)股合併股份的基准实行股份合併。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于本公告日期,1,630,207,820股现有股份已发行并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期间并无发行进一步股份,则于股份合併生效后,40,755,195股合併股份将为已发行并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併。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股份合併的进一步详情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股份合併须待本公告「股份合併的条件」一段所载的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併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彼等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