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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一般披露

2019-09-23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8 条作出,内容有关一间银行(作为贷款人)所提供及本公司(作为借款人)所接纳的一份有关金额最多为 180,000,000 港元的循环贷款授信函。该授信函订明(其中包括)对本公司的股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加最低持股百分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