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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贤园中国董事调任及行政副总裁辞任

2016-08-26 20:34:00

安贤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成钢先生(「成先生」)将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辞任本公司行政副总裁,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成钢先生履历

成钢先生,53岁,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行政副总裁。成先生於一九八三年於中国上海交通大学获工程学士学位及於一九九四年於泰国亚洲理工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成先生於机械制造和金融领域分别有10年及20年的工作经验。成先生曾於花旗银行、荷兰银行、汇丰银行、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及建银国际有限公司等中外金融服务机构低、中、高各层面任职。成先生於企业战略、债务及股权融资、并购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及人脉。

成先生现与本公司拟订立服务合约。成先生将有权享有年度薪酬120,000港元,此乃经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况後厘定。成先生之任期将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计为期一年,其後将重续,直至任何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事先通知予以终止为止。成先生之委任须最少每三年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一次,并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膺选连任。

於本公布日期,除上文披露者外,成先生於过往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且於过往三年内并无於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成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

於本公布日期,成先生於购股权中拥有个人权益,根据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日之购股权计划,授予彼可认购合共本公司43,000,000股股份之权利,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79%。除上文披露者外,成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证券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成先生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彼之委任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其他事宜,亦并无任何有关成先生之调任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成先生履行於董事会之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