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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贤园中国盈利警告

2016-06-02 19:49:00

本公布乃由安贤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用资料及本公司管理层经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将录得溢利净额大幅减少,而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溢利净额约38,136,000港元。该大幅减少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拨回超额应计营业税约32,770,000港元,而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拨回超额应计营业税所致。

本集团仍正在审定其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仅为本集团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其并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确认或审核,且可予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底刊发之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