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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9-06-21 00:00:00

兹提述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日期为2018年11月26日的公告,内容关于以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诚如公告所披露,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閒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关议案已于2019年1月23日本公司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及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据此,本集团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修订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具体细节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将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併报表范围后,本集团货币资金将进一步增加。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本集团的资金效益,为本集团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集团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4、投资期限

本集团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使用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本集团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閒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取得股东批准。

四、委托理财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集团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本集团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本集团閒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关委托理财之实施协议将于今后签署。如实施协议拟展开之委托理财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佈的交易,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守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五、风险控制

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集团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集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集团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将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本集团利用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供本集团閒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集团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七、修订投资金额的原因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5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作为受让方)与株式会社联合贸易签订关于买卖海信日立股权(「股权受让」)的协议,并将修订海信日立《公司章程》,且本公司将于2019年8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股权受让暨修订海信日立《公司章程》完成(「完成」)后,本公司将把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併报表范围。为规范管理本公司将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併报表范围后的委托理财业务,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閒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因此,预期本集团使用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在完成后将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