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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持续关连交易-建议修订年度上限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09-05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2年1月4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相关年度上限已经独立股东于本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本集团墨西哥工厂已开始量产冰箱等家用电器,本集团拟向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相关产品之原材料及零部件,通过借助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的贸易平台,发挥协同效应和优化采购成本。本集团向海信视像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是本集团于2022年上半年已开展与海信视像及╱或其附属公司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整合了系统内注塑、钣金生产能力,提高注塑、钣金业务的效率和效益。因此,本集团预期,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视像及/或其各自的附属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量及交易金额将增加。

本集团2022年工作重点之一是积极推进智慧新生活战略,持续升级家电智能终端。本集团需要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提供更多优质的代理、技术支持及维修等服务,进一步淬炼本集团海外产品品质,推动本集团海外业务发展新突破,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因此,本集团预期,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拟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将增加。

制造及销售模具是本集团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集团向海信控股及╱或其附属公司销售模具将有助于扩大本集团销售规模,增加本集团销售收入。经本集团与海信控股及╱或其附属公司咨询及磋商后,本集团将在2022年下半年向海信控股及╱或其附属公司供应模具。因此,由于本集团向海信控股及/或其附属公司供应模具,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向海信控股及/或其附属公司供应模具的供应量及交易金额将增加。

本集团向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供应原材料及零部件,系本集团向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销售电器产品的衍生业务。基于本集团的智慧新生活战略,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提供代理、技术支持及维修服务的交易金额将增加,预计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对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需求也将相应地增加。因此,本集团预期,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海信国际营销及/或其附属公司供应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供应量及交易金额将增加。

鉴于上述,本公司于2022年9月5日与海信控股、海信国际营销及海信视像签订补充协议,以(i)修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a)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b)提供服务;(c)供应模具;及(d)供应原材料及零部件交易的年度上限;及(ii)规范本集团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海信控股及/或其附属公司供应模具之事宜。

除根据补充协议所作的变动外,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仍维持不变及继续具十足效力。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本公告日期,由于(i)海信控股(透过海信空调及海信香港间接持有本公司的权益)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ii)海信国际营销及海信视像为海信控股的附属公司,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海信控股、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视像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按年计算超过5%,且年度代价超过10,000,000港元,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据此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相关年度上限(经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须遵守申报、公告、每年审核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一般事项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补充协议、据此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经修订上限的进一步资料;(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股东的意见函件;及(iii)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 2022年10月12日(超过本公告发出后 15个营业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因预料本公司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准备通函且预料独立财务顾问需要更多时间审核及就该等交易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