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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6-06 00:00:00

本公告乃由国能集团国际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作出。

经初步审阅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后,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亏损净额约30,000,000港元,而比较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溢利净额约11,000,000港元。

上一个财政年度录得溢利净额主要由于确认本集团两个办公室单位(「该等物业」)之公允值收益约47,227,000港元(「收益」),该等物业于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租赁土地重新分类至投资物业。该等物业过往由本集团用作办事处,并按成本扣除累计摊销入账。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等物业已租出并赚取租金收入,故该等物业被重新分类为投资物业及按公允值计量。

儘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预期录得亏损,董事会对本集团前景仍然感到乐观。董事会谨此强调,本集团之财务状况依然稳健,且拥有足够现金资源以应付其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需求。董事会将持续检讨本集团政策及营运,以改善其业务表现及本公司之股东回报。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集团管理层现有资料。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尚未落实,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