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国能国际资产内幕消息公告 - 要求覆核除牌程序第一阶段决定

2018-06-15 18:08:00

本公告乃国能集团国际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有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并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17项将本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阶段决定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经徵询专业意见後,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就该决定转交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作出覆核(「覆核要求」)向上市委员会递交书面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覆核要求结果并不确定。

倘有关事宜出现任何重大发展,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刊发进一步公告。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如对覆核要求或该决定的潜在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徵询适当之专业意见。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