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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完成发行中期票据

2022-01-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关于本公司股东批准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股东週年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完成本公司中期票据(「本中期票据」)发行。本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票面利率为2.93%。利息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起开始计算。

本中期票据由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公开发售。本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集团本部及成员单位存量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认购或购买任何本公司中期票据或其他证券的要约、邀请或招揽或促使上述事宜的要约,而分发本公告亦非为邀请作出任何有关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