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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销售水泥产品

2019-12-31 00:00:00

水泥买卖合同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江苏海螺建材签署《水泥买卖合同》,根据《水泥买卖合同》,本公司位于华东地区之若干附属公司将向江苏海螺建材销售水泥产品,合同有效期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估总交易金额约为不多于人民币2,500,000,000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江苏海螺建材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海螺型材持有其49%的股份。海螺型材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因此,海螺型材为海螺集团之联繫人,是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条,江苏海螺建材是本公司之关连附属公司,并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水泥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支付该合同的合同价格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所计算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不包括盈利比率)均超过0.1%但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条,《水泥买卖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年度审阅及披露规定,并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