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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1-02-18 00:00:00

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委任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及待配售事项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以每股配售股份0.130港元的价格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最多44,690,000股配售股份。

每股配售股份0.130港元之配售价较:(i)股份于配售协议之日期于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0.144港元折让约9.7%;及(ii)股份于紧接配售协议之日期前最后五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0.1428港元折让约9.0%。

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则最多数目之44,690,000股配售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佈日期的已发行股本223,471,680股股份之20.00%,及经发行最多数目之44,690,000股配售股份扩大后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67%。

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则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将分别为约5.8百万港元及约5.7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以及根据本公司之投资目标用作未来投资。

由于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发行,故配售事项毋须取得股东批准。

股东及股份的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配售事项须待完成配售事项的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故不一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