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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7-29 00:00:00

本公告由前海健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预计录得之股东应占溢利将较二零一八年同期减少约30-40%。

兹提述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2018年度报告」)。诚如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透过出售一间附属公司而出售一间联营公司(「出售联营公司」)(「出售事项」)。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本集团于中期不再拥有出售联营公司之溢利分占(「该股份终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港币5,169,000)。有关股东应占溢利之减少乃主要由于该股份终止。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管理层对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得出,而并非基于经独立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得出。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所不同。有关本集团财务业绩及表现之进一步详情将披露于本公司之中期业绩公告,预期中期业绩公告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