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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变动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2021-04-09 00:00:00

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起,郑玉瑞先生(「郑先生」)将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原因为其欲专注于其他业务及个人事务。郑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郑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关于其辞任(i)并无向本公司提出索偿;(ii)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iii)并无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起,林伟峰先生(「林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同时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林先生,48岁,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注册会计师,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之特许金融分析师及全球风险专业管理协会之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林先生持有香港城市大学荣誉文学士(会计)学位,及林先生曾于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审计及商业咨询服务工作逾七年,并曾于多间上市公司任职不同财务职位逾十年。

林先生确认其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列之独立性标准。林先生获委任之初步任期自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起为期三年。彼将有权收取每年港币80,000元之董事袍金(须经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每年检讨),此金额乃由薪酬委员会参照彼于本集团之工作责任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釐定。林先生将不会亦不拟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协议,惟于一年内届满或可由僱主于一年内终止而毋须支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之合约除外。林先生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本公司之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于本公告日期,林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林先生于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彼并无于本公司或任何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林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係。

林先生确认,并无其他与其有关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有关其委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郑先生于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林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