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中大国际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 取消上市及申请就股份除牌进行覆核

2018-06-19 22:43: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公布(统称「该等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的股份(「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暂停买卖。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 取消上市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之公布所披露,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收到联交所发出之信函,当中说明联交所同意准许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与复牌建议(而非任何其他建议)相关的新上市申请。

由於需要更多时间准备新上市申请及其相关之文件,本公司递交申请(「该申请」),以进一步延长时间提交新上市申请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的信函(「信函」),表示上市委员会不接纳该申请,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 项应用指引下的除牌程序取消股份上市(「除牌决定」)。联交所亦於信函内表示股份的最後上市日将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而股份的上市地位将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正起取消。

股东如对股份除牌的影响有疑问,务请寻求合适之专业意见。

就股份除牌提出覆核申请

根据上市规则第2B 章,本公司有权将除牌决定提交上市(覆核)委员会进行覆核。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已就除牌决定向上市(覆核)委员会提出覆核申请。当有任何重大进展,本公司将适时刊发公布。

持续暂停股份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股东及有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