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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022-09-07 00:00:00

本公告乃由明源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併表联属实体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悉,执行董事兼本公司一名控股股东陈晓晖先生(「陈先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增持事项」),详情如下。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陈先生透过其控制的实体SunshineSmoor Holdings Limited(「SunshineSmoor」)在公开市场以平均每股约5.43港元的价格购买合共1,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约0.05%。紧接增持事项后,SunshineSmoor和陈先生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和被视为持有298,144,800股股份的权益,占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0.08%和15.27%。

如陈先生所告知,进行增持事项乃由于彼对本集团整体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怀揣十足信心,不排除于合适时机在遵守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增持本公司股份。

根据本公司所得资料及据董事会所知,于增持事项完成后及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遵照适用法律、规则及条例,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8.08条规定维持已发行股份的充足公众持股量及本公司所采纳之上市规则附录十载列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