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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1)根据公司法第99条由LONGWAY SERVICES GROUP LIMITED以协议安排方式将珠海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 (2)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 (3)建议撤销珠海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地位及 (4)暂停办理珠海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21-05-18 00:00:00

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佈,(i)该计划(无论有否修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二)举行的法院会议获计划股东批准;及(ii)载列于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特别决议案及普通决议案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二)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获股东正式通过。

该建议及该计划的目前状况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仍须待计划文件第七部分所载说明函件「4.该建议及该计划的条件」一节所述之余下条件(除已达成的条件(a)至(c)外)达成或获豁免(倘适用)后,该建议方会实施以及该计划方会生效及对本公司及所有股东具约束力。

待余下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倘适用)后,预期该计划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百慕达时间)生效。

建议撤销珠海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地位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而联交所已批准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生效,惟须待该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

暂停办理珠海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星期二)(或股东可能以公告方式获通知的有关其他日期)起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釐定计划股东符合资格享有该计划项下注销价的权利。自该日期起将不会办理股份转让。

警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该建议的实施有待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倘适用)后方可作实。因此,该建议可能会亦可能不会实施,该计划可能会亦可能不会生效。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任何人士对应采取的行动有疑问,应咨询其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