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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众持股量最新情况的公告

2022-07-22 00:00:00

兹提述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2022年4月21日及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22日有关其公众持股量情况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有关恢复公众持股量的最新情况。

尽董事会所知、所悉及所信,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仍维持于2022年1月26日之水平于约21.72%,低于上市规则第8.08条规定的最低规定百分比25%(「最低规定百分比」)。

新恢复计划的最新进展

如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的公告所披露,根据新恢复计划,本公司拟以现金向新卖方收购其于目标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即新建议收购事项),而新卖方应将新建议收购中全数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向本公司主要股东收购其拥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即股东出售事项)。

就本公司所知、所悉及所信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本公司正分别与新卖方、本公司第二及第三大主要股东商谈有关股东出售事项。于本公告日期,新卖方尚未和任何一方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直接或间接共识。股东出售中的主要股东有可能为是本公司第二或第三大股东,或两者皆是。

儘管如此,本公司已与新卖方、第二及第三大主要股东达成口头共识,于完成股东出售后,新卖方应独立于本公司第二及第三大股东及本公司的任何其他关连人士。

目前,公司正在对目标子公司进行估值,预计将于2022年7月底完成。此后,公司与新卖方将讨论新建议收购的条款,预计于2022年8月下旬定稿。另外,预计新卖方及将参与股东出售的主要股东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协商及落实股东出售的条款。而新建议收购及股东出售之条款最终落实后,本公司将马上就新建议收购订立正式协议。

由于新建议收购事项预期对本公司构成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的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预计本公司将于2022年10月中旬或前后召开相关临时股东大会以取得其独立股东对新建议收购的批准,并在2022年11月下旬左右进行目标附属公司股权转让的登记。届时股东出售亦将在2022年11月下旬左右进行并完成。

于新恢复计划完成后,新卖方将不再持有目标附属公司之任何股权并因此不再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新卖方从本公司主要股东购入的本公司股份将会计入公众持股量,从而令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将恢复至达到或高于最低规定百分比的水平。

于本公告日,有关各方尚未就新建议收购订立任何协议,而有关各方仍在协商新恢复计划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代价金额、股东出售的代价等。新恢复计划须待各方进一步磋商及签署正式协议方可落实,故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发生。此外,新建议收购的进行亦受制于估值结果。由于新恢复计划未必会落实,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