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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08-16 00:00:00

本公告乃胡桃资本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二年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少于42,000,000港元,而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一年期间」)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35,100,000港元。本集团表现转盈为亏主要由于在二零二一年期间录得透过损益账以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收益,而在二零二二年期间则录得透过损益账以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公平值变动产生之亏损。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代表董事会主要参考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尚未由本公司落实,亦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或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因此,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期间的实际财务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并细阅本公司二零二二年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有关公告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