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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12-23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绿色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时掌握之资料及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去年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99,474,000元相比,预期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将录得介乎60%至70%的增幅。

董事会认为该亏损增加主要是由于以下事项:

a)由于一些新鲜农产品(例如蚕豆和莲藕)的预期产量减少,以及某些蔬菜(例如蕃茄)的市场价格与去年同期价格相比有所下跌,导致于本期间生物资产公平值减销售成本变动所产生的收益转为亏损;及

b)销售和分销开支增加,此乃由于为于短期内推动销售及为本集团的品牌发展带来长远正面影响,用于品牌食品产品及其他产品业务(包括新推出的米粉产品)的线下展览及线上广告开支增加。

由于本集团截至本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仍未落实,本公告所载资料乃董事会根据现时掌握之资料的初步评估而作出,而并非根据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之数字或资料而作出。本公告所披露之资料可能会作出修改或调整。本集团截至本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预期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