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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金额为190,000,000港元之本公司可换股票据之内幕消息

2019-08-22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绿色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如上市规则所定义)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发行本金总额为190,000,000港元之本公司可换股票据(「可换股票据」)予康宏财务有限公司(「票据持有人」)及修订可换股票据之条款及条件。

根据可换股票据之条款及条件,可换股票据须由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即可换股票据发行日期第三週年之日)赎回。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正透过中介与票据持有人磋商制定还款方案。因此,根据可换股票据之各自之条款及条件,上述构成可换股票据之一项潜在违约事件,而违约利息将计入未偿还予票据持有人的金额中。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知会其股东任何重大发展及其他事宜。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可换股票据中的未偿还款项可能触发本集团若干未偿还贷款及其他债务的交叉违约及其他条款。本公司与票据持有人之间的讨论结果在现阶段尚未明确,且无法保证与票据持有人的讨论将达到票据持有人可接受的方案,或与票据持有人的讨论可以推进到任何正面的结果。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