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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7-19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绿色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时掌握之资料,与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541,195,000元相比,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将录得超过10%的增幅。

董事会认为该亏损主要是由于以下事项:—

(i)本年度毛利下跌,乃主要由于来自本集团业务分部新鲜农产品及经加工产品业务的收入减少及经营开支增加所致;及

(ii)由于(a)吉林省白城市粗粮农田的产量于本年度低于预期,以致对收成质素及销售价格造成不利影响;及(b)参考过去5年新鲜蔬菜的平均消费价格指数,预期收入增长率下降,导致确认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长期预付租金之减值亏损。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董事会根据现时掌握之资料的初步评估而作出,而并非根据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之数字或资料而作出。本公告所披露之资料可能会作出修改或调整。有关本集团之表现详情将于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