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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2020-04-28 00:00:00

兹提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本公司收购山东发电权益、吉林发电权益、黑龙江发电权益及中原燃气权益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以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华能集团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的实现情况。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及该通函所披露,华能集团承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及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变更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即本公司所收购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下属的部份子公司)(合称为「盈利预测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预测净利润数。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盈利预测公司2019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亏损数)(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数差异总计为人民币-69,387.97万元。由于盈利预测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少于预测净利润数,华能集团需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条款及利润补偿公式向华能国际补偿人民币45,772.70万元,该等补偿将于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华能国际以现金形式支付。

本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华能集团支付的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华能集团已履行完毕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