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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须予披露交易的最新资料

2019-06-19 00:00:00

兹提述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的公佈(统称「第一项收购事项公佈」)。

诚如第一项收购事项公佈所披露,本集团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分别订立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协议及第四份补充协议,以收购位于中国深圳市盐田区盐田保税区物流园内三号路与深盐路交汇处二号堆场的金马创新产业园(前称为「金马讯息物流园」)的46个单位,总建筑面积约为8,699平方米(「第一项收购事项」)。

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的公佈(统称「第二项收购事项公佈」)。

诚如第二项收购事项公佈所披露,本集团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分别订立第二份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及第三份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收购金马创新产业园的30个单位,总建筑面积约为5,400平方米(「第二项收购事项」)。

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的公佈(统称「第三项收购事项公佈」)。

诚如第三项收购事项公佈所披露,本集团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分别订立第三份收购协议、补充协议及第二份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收购金马创新产业园第二座(指定作办公及仓贮用途的单层钢筋混凝土大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957平方米(「第三项收购事项」)。

本集团已取得第一项收购事项、第二项收购事项及第三项收购事项的物业(统称「该等物业」)的实际管有权。卖方须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马产业园买方」)的名义登记该等物业的业权。

然而,于本公佈日期,卖方尚未以金马产业园买方的名义登记该等物业的业权。有关批准尚待签发房屋所有权证的中国政府机关发出。为寻求解决有关事宜的可能方法,本公司正就此与卖方积极磋商。

本公司将就有关事宜的任何最新资料另行刊发公佈。

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