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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更新

2020-03-1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万事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的盈利警告补充公告(「 二月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 如 二 月 公 告 所 披 露 , 本 集 团 预 期 于 二 零 一 九 年 度 将 录 得 综 合 除 税 前 溢 利 介 乎250,000,000 港元至 350,000,000 港元,相比于二零一八年度则录得综合除税前溢利约978,000,000 港元。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二零一九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其他现时可得资料进行之进一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一九年度将录得综合除税前溢利介乎 500,000,000 港元至 600,000,000 港元。 预期综合除税前溢利的增加, 其主要由于根据近日从独立专业估值师所得的已更新资料,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净额向上作出相应调整。

本集团仍在编制及落实其二零一九年度之年度业绩。上述资料仅为董事会基于现时可得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尚未落实且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因此,本集团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存在差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该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前发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