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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佈 - 部分要约, 金利丰证券之不可撤销承诺及先决条件之最新进展

2019-11-26 00:00:00

兹提述(i)Goal Success Investments Limited(「要约人」)、Wai Yuen Tong MedicineHoldings Limited(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位元堂」)、Wang On Group Limited(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宏安」)、Easy OneF inancial Group Limited易易壹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易易壹金融」)及China Agri-Products Exchange Limited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中国农产品」)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之联合公佈(「该联合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部分要约(定义见该联合公佈);(ii)要约人、位元堂、宏安、易易壹金融及中国农产品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之联合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达成一项先决条件(定义见该联合公佈);及(iii)要约人、位元堂、宏安、易易壹金融及中国农产品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每月更新联合公佈(「十一月公佈」)。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联合公佈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佈所界定者应具相同涵义。

金利丰证券之不可撤销承诺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金利丰证券(代表要约人作出部分要约之代理及被推定与要约人一致行动之人士,以及793,254,588股中国农产品股份(「相关中国农产品股份」)(相当于中国农产品已发行股份约7.97%)之持有人)向要约人作出不可撤销承诺(「金利丰不可撤销承诺」),其中包括:–

(a)其将就所有相关中国农产品股份接纳部分股份要约;

(b)其将采取措施使部分股份要约的接纳生效,并向要约人转让相关中国农产品股份(或根据部分股份要约之条款缩减后之其中相关部分);

(c)其将不会撤销接纳部分股份要约;及

(d)其将不会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相关中国农产品股份或于相关中国农产品股份中的任何权益或就此设立任何产权负担或授出任何购股权(惟根据部分股份要约者除外)。

于本联合公佈日期,除易易壹金融不可撤销承诺及金利丰不可撤销承诺外,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并无收到任何中国农产品股东及可换股票据持有人表示接纳或拒绝部分要约的任何指示或不可撤销承诺。

先决条件之最新进展

兹亦提述(i)宏安及位元堂各自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部分要约及该贷款;(ii)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举行的位元堂股东特别大会及宏安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各自之通告,其中载有有关部分要约(「部分要约决议案」)及该贷款(「该贷款决议案」)两项各自决议案全文;及(iii)位元堂股东特别大会及宏安股东特别大会各自之代表委任表格。

有关位元堂股东于位元堂股东特别大会上发出批准,以及于宏安股东于宏安股东特别大会上发出批准之先决条件,要约人拟提供自十一月公佈以来之最新进展,由于将提供有关部分要约之进一步资料,为让位元堂股东及宏安股东有足够时间考虑该等进一步资料,谨此建议位元堂股东特别大会及宏安股东特别大会各自之主席,在位元堂股东特别大会及宏安股东特别大会各自同意下,将部分要约决议案之投票押后至将予釐定之其他日期,以待另行刊发公佈。

为免生疑问,该贷款决议案仍将在各自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供位元堂独立股东及宏安独立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有关决议案。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乎情况而定)就达成先决条件及部分要约的情况及进展作出进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