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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票据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1-06-08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Upper Speed(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以收购价约 5,060,000美元(相当于约39,400,000港元)已自第二市场收购发行人已发行本金额为 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38,900,000港元)的票据。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7条有关收购事项的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逾5%但均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及公佈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