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非执行董事辞职

2020-04-03 00:00:0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此宣佈,董事会于2020年4月3日收到刘伯仁先生(「刘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刘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0年4月3日)。辞职生效后,刘先生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此外,刘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歧见,而就其辞职一事,并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刘先生在职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