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19-12-09 00:0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营情况,本公司建议对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进行若干修订,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向其股东派送载有该些修订详情之通函。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之决议案将作为一特别决议案提呈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般资料

含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之详情及本公司股东大会通告,并随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条之通函将于适当时候由本公司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