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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更

2020-12-22 00:00:0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王恬女士(「王女士」)任期已届满,因个人原因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之职务,并且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自2020年12月22日起生效。

王女士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委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欣然宣佈,李泽华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秘书,自2020年12月22日起生效。李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李先生,35岁,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李先生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先生曾担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一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193)法务经理、华融柏润(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李先生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部长,并兼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及党群工作部部长。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i)与任何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ii)并无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及(iv)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

截至本公告日,李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李先生的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其他有关其委任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委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董事会欣然宣佈,苏淑仪女士(「苏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2020年12月22日起生效。

苏女士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苏女士目前担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服务供应商)总监,于公司秘书领域拥有逾20年经验。苏女士于2004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硕士学位,并于1999年取得莱斯特大学工商管理(远程学习课程)硕士学位。苏女士于1997年获接纳为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

王女士自2002年加入本公司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本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藉此机会感谢王女士于任职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亦就李先生及苏女士之履新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