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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裕科技完成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有关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额外股本

2018-07-13 19:20:00

兹提述万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6 年9 月29 日(「该公告」)有关收购由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开发资本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辉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项。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并於2018 年7 月13 日完成收购事项(「完成收购」)。完成收购後,本公司透过买方间接拥有目标公司约74.86%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