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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4-03-08 00:00:00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万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之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23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2023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净溢利约3百万港元至5百万港元,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2年度」)的股东应占净溢利为约42.7 百万港元。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股东应占净溢利之预期跌幅主要是由于(i)销售收入较 2022年度下降约20%而导致毛利下降。电子行业受到终端客户去库存週期比预期长的拖累,导致对本集团产品需求下降;及(ii) 2023年度内大幅加息导致财务成本增加。 本公司仍在最后落实本集团 2023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2023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评估,待作出所需调整(如有)后方可落实,及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议或确认。本集团于 2023年度的实际财务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有所不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将于 2024年 3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2023年度年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