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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提供物流相关服务

2019-12-20 00:00:00

董事会公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与冯氏控股1937就由冯氏控股1937集团向本集团提供于中国内地的物流相关服务订立新总协议,年期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一年。

由于冯氏控股1937及冯国纶博士各自均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冯氏控股1937及其联繫人以及利丰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冯国纶博士的联繫人)均分别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新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多于一个按新总协议的年度上限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少于5%,因此新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