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更

2019-09-20 00:00:00

贝森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佈, 麦丽红女士(「 麦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及将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本公司之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在香港代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统称「 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麦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有关之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佈黄钧扬先生(「 黄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黄先生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彼于会计、 审计、 财务管理及公司秘书方面拥有逾13年经验。 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之会士。 黄先生持有香港城市大学之工商管理(荣誉)会计学士学位及香港公开大学之企业管治硕士学位。

董事会谨此对麦女士于其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之贡献致以衷心谢意,并欢迎黄先生之新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