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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控股股东购买本公司股份

2022-08-31 00:00:00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获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统称「控股股东」)告知,彼等于本公告日期透过联繫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在公开市场购买合共1,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总代价约为2,002,000港元(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紧随上述购买后,控股股东于合共4,867,243,385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截至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3.23%。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未来前景充满信心,并可能考虑日后于适当时候进一步增持彼等于本公司的股权,惟须遵守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