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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修订年度上限及重续一间附属公司与关连人士的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

2020-09-25 00:00:00

修订年度上限及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获告知,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交易时段后),永升生活服务(本公司附属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1995))已订立补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以修订有关二零一八年控股股东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及二零二零年控股股东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以重续相关此前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上市规则的涵义

本公司

于本公告日期,永升生活服务在委托投票安排生效后为本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因此,彼等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补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及二零二零年控股股东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项下各自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就本公司而言,由于补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及二零二零年控股股东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项下各自拟订立之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不包括利润率)超过0.1%但所有有关比率均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其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永升生活服务

于本公告日期,该等控股股东(以一致方式行事)有权透过本公司及彼等控制的其他投资控股公司行使永升生活服务已发行股本约56.43%的表决权,彼等一併构成永升生活服务的一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等控股股东为永升生活服务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补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及二零二零年控股股东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项下各自拟进行交易将构成永升生活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倘永升生活服务建议修订其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永升生活服务将须重新遵守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就永升生活服务而言,由于补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及二零二零年控股股东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项下各自拟订立之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不包括利润率)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其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有关进一步详情,亦请参阅永升生活服务同日之公告。